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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MPA教育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聊城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626号)等要求,以及《聊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复试录取有关事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1.复试分数线。参加普通计划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须达到A类地区考生分数要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A类地区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降20分划定分数线。

2.复试比例。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考生应按照《聊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安排

1.一志愿复试。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于3月29日至30日进行。考生应于3月29上午8点-12,携带相关材料到聊城大学东校区政史楼(6号教学楼)C104报到,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可凭准考证东校区东门进校

专业名称

专业测试(笔试时间、地点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地点

公共管理(MPA

329日下午1:303:00

聊城大学东校区政史楼(6号教学楼)3C301

329日下午3:204:50

聊城大学东校区政史楼(6号教学楼)3C301

3308:0020:00全天

聊城大学东校区政史楼(6号教学楼)1C104C101室(备考地点:C106室)

2.复试咨询服务电话:0635—8239559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测试。测试科目为《行政管理学》,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采用笔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长为1.5小时。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测试题目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时间为每人5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每人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公共政策学每门测试时长为1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一志愿考生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5.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时长为1.5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调剂考生须符合《聊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有关事项详见后续发布调剂公告。

五、录取

(一)成绩核算规则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测试成绩×0.2+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录取规则

1.对复试成绩及复试各单项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排名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免初试考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其他事项

1.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的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2.考生的复试学科专业一律按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生应于参加复试前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gl.lcu.edu.cn)缴纳复试费180元。除复试费外,不通过任何方式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

5.聊城大学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635—8239268,邮箱:yzb@lcu.edu.cn;MPA教育中心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635—8239360,邮箱:zgxy@lc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626号)以及《聊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链接:聊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https://yz.lcu.edu.cn/zsdt/tzgg/6553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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